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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唯”的制度根源与根本治理
发布日期:2019-10-09    发布人:

“五唯”的制度根源与根本治理

作者:陈先哲《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08日 13版)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思想汇】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解决教育领域的“五唯”问题——“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目前学界对“五唯”问题已展开持续而热烈的讨论,对解决此问题多有裨益。本文认为,“五唯”问题的本质是制度问题,必须作制度学层面的学理分析,才有助于更好解决此问题。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制度分析挖掘“五唯”的制度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根治“五唯”问题的若干建议,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五唯”的制度根源是锦标赛制

  “五唯”是我国教育评价体系在运行中表征出来的突出问题,对此问题既要知其表,更要知其里。也就是说,要对其制度根源进行深入剖析:“五唯”问题是如何产生并成为“顽瘴痼疾”的?其背后的整套教育评价体系的特征是怎样的?在目前的探讨中,对这些关键问题都还缺乏足够的解释或语焉不详。这严重影响到对此问题的根本治理,所提建议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做到治其标,但难治其本。所以,必须在历史回顾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分析,剖析“五唯”问题到底是在哪个历史阶段产生的,这个阶段所建立的教育评价体系的特征是怎样的?

  改革开放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此背景下教育评价体系也开始发生变迁。但是,由于教育领域被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这个变迁过程一直较慢。直到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我国教育评价体系才真正产生了一个明显的制度变迁过程,即从以往的平均主义走向侧重绩效主义。关于这种教育评价体系的特征,有人称之为教育领域的“GDP主义”或“量化主义”,但这基本都只停留于一种批判性的说辞或表象描述,缺乏对这种评价制度的根源性解释。实质上,这套教育评价体系的形成,其根源乃来自于锦标赛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和泛化。

  锦标赛制理论最早是在企业管理研究中提出的,其核心理论是认为企业委托人通常会建立绩效薪酬制度,将经理人的相对业绩排名与其报酬联系起来,以达到激励经理人并改善企业效率的目的。锦标赛制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代理”机制,在企业管理领域中不但早已被广泛应用,而且具有较强的理论解释。如今,已有一些研究证明锦标赛制亦适用于对教科文领域的制度解释。对于判断某个领域的制度体系是否符合锦标赛制特征并有效实施,锦标赛制理论提出了五个技术前提:第一,上级部门的权力必须是集中的,它可以决定晋升和提拔的标准,并根据下级部门及其成员的绩效决定升迁;第二,存在一种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角度看都可衡量的竞赛指标;第三,各参赛主体即下级部门及其成员的竞赛成绩是相对可分离和可比较的;第四,参赛的下级部门及其成员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控制和影响最终考核的绩效;第五,参赛主体之间不容易形成攻守同盟。

  对照锦标赛制的五大技术前提,可以发现它是如何在教育领域有效实施并产生泛化的,也可以理解“五唯”在这个过程中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

  第一,在教育领域,无论对组织还是个体的影响,上级部门都拥有较为集中的权力。从组织层面来看,我国学校长期以来以公立学校为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具有集中的资源分配权,可以通过评估决定哪些学校有资格进入重点学校行列,对于大学和中小学莫不如此。从个体层面来看,无论是对于学校领导者和管理者的任命,还是对于教师的晋升和学生的升学,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都具有集中的人事权和决策权。这两大条件都有利于锦标赛制的形成并在全国教育系统大范围推行。

  第二,在这个阶段建立起了一些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角度看都可衡量的竞赛指标,“五唯”就是这种指标。对于学生评价而言,“分数”和“升学”都是最容易比较的业绩指标;对于教师评价而言,具有明显等级差别的“文凭”,具有核心、非核心区别和可用影响因子区分的“论文”,累积了论文、课题、奖项等综合评价而成并有不同等级之分的“帽子”便成为相对容易衡量和比较的评价指标。

  第三,各参赛主体即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师生的竞赛成绩是相对可分离和可比较的。对于组织层面而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扮演的是委托人角色,各级各类学校扮演的是代理人角色;而对于个体层面而言,各级各类学校又扮演了委托人角色,而身在其中的学生和教师扮演了代理人的角色。这便形成了一种多重“委托-代理”机制,既可进行个体业绩之间的比较,又方便集体总绩效之间的比较。

  第四,作为参赛主体的学校对整个组织的效率和绩效有着很强的控制力,常常通过内部激励制度安排对师生的业绩产出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五,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组织层面的学校之间不太可能形成攻守同盟,反而高度竞争已成为常态;作为个体层面的学生因为升学竞争、教师因为职称晋升等与个人利益高度挂钩也会非常看重相对业绩比较,不会形成攻守同盟。

  因此,我国这个历史阶段的教育评价体系,具有明显的锦标赛制特征。而且在对学生和教师相对业绩评价和激励的综合需求下,“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慢慢地被筛选出来并成为所谓的“标准”。这既有利于较为快速地判断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的业绩累积水平,达到一种表面意义的公平,又起到了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激励效果。无论教师、学生还是学校,基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锦标赛制的规则和被建构起来的标准。而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指标和标准又得到了不断的强化甚至固化,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也因此成为“顽瘴痼疾”。

2、“五唯”带来深层次教育危机

  这种锦标赛制特征明显的教育评价体系在激励层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教师科研成果增长、学生智育提升等方面都作出了阶段性的历史贡献。但是,这也带来了深层次的教育危机:

  一方面,它扭曲了教育的本质。因为“五唯”更多是贯彻划定的标准和指标,而不是真正根据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和师生兴趣去发展和创新,在其影响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难以为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甚至有人提出了严苛的批评——“全世界先进的教育都已经换了赛场,我们还在旧的跑道上拼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现在我国教育综合条件已经全面提升,但是学生累、家长累、老师累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与这种教育评价体系有很大关系。

  另一方面,它容易遏制伟大的创新。从之前的一些事件中可看出,我国目前在很多科技领域仍然缺乏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核心技术,世界级的学术创新和大师级的人才依然稀缺,而这正是我们过于倚重这种教育评价体系所带来的“后遗症”。但是,长期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教师和家长,又习惯了这种“路径依赖”的惯性发展甚至形成改革惰性。因此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亦直言,“五唯”是当前教育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要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最硬的一仗”来推进。

3、对症下药“五唯”如何根治

  要打胜治理“五唯”这一仗,必须在直面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锦标赛制的学理分析,从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改革和干预,才能对症下药并根治。

  第一,重树教育观,改变教育资源分配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时代,注重培养“人”的教育观和均衡式教育分配方式应该成为时代主流。要破除“五唯”,最根本的是要重树教育观。教育是否是一种培养人才的活动?当然是,但并不全是!教育的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人”与“人才”之间,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意义和带来的影响却完全不一样。我们以往的教育观,过于强调培养“人才”,这既是一种重点思维,也是一种工具主义教育观。这种重点思维与我国以往惯用的教育资源分配方式相辅相成:教育资源分配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对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项目投入大量的资源,引导学校通过“五唯”的竞争进入重点,引导师生通过“五唯”的竞争成为“人才”。但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还停留在这种教育观和教育资源分配方式的话,不仅“五唯”问题会更加凸显,而且还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新时代应推进教育资源向均衡式分配方式转化,使更多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带来更多社会就业和人的自我实现机会,从而促进人和社会的和谐,并最终服务于教育是培养“人”的教育观,服务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要走回平均主义的老路,而是要让更广范围的受教育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平等对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这样的前提下,“五唯”便渐渐失去了滋生的土壤,所谓的“顽瘴痼疾”自然会得到破解。

  第二,减少教育领域的评比和竞赛。目前很多人都持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要破“五唯”,应当增加多维评价。这种思路从逻辑上似乎是合理的,但使用锦标赛制理论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就会发现存在问题。因为锦标赛制的一个主要技术前提是“存在一种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角度看都可衡量的竞赛指标”,那么要减弱锦标赛制的效力,显然应该尽可能地减少或削弱这些竞赛指标的存在。否则,在锦标赛制没有产生根本变化的前提下,一味增加多维评价,常常会引起更多的“唯”,很可能会再产生“六唯”“七唯”……德国很少对学校进行评比,但每个学校都认为自己是最好的;美国中小学课堂很少有考试和评比活动,但学生普遍都显得很有自信……如今我国教育领域的评比和竞赛还是过多,事实上这就是锦标赛制泛化的典型特征,其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使学生、教师和家长长期处于一种过度竞争的环境中,不利于当前减负工作的推进。因此,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强调,今年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把教师从各类检查、考核、评比中解脱出来,这才正是破除“五唯”的正确思路。

  第三,改变教育评价机制,增加绿色评价。如果一定要增加某些维度的评价,应当慎重选择一些与当前“五唯”产生离心力的评价维度,或可称为绿色评价。比如在2018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起草《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这就是一种绿色评价的思维。这些指标常常是和“五唯”对立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各类学校在“五唯”指标上的压力,让学校和个人获得更加多元发展的空间。因为随着教育发展阶段的变化,温饱问题解决后居民对教育公共品的偏好会发生改变,比如要求资源分配更加公正,要求教育能实现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不是只重智育……因此,如今绿色评价在民间越来越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事实上,目前中央对困扰民间的“五唯”问题高度重视,就表征着一种民意传导机制的有效运行。在锦标赛制尚未能发生根本变革之时,更好吸取这种民意传导机制的变化并从顶层设计开始做“减法”,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改良办法。

  (作者:陈先哲,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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