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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敬业初级中学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推荐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0    发布人:平云婕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

认真贯彻和落实市教委相关文件,2021年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推荐工作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过程中注重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导向,不断完善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和机制,促进初中学生个性健康发展,整体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组长:张宝琴

组员: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

监督小组:支部书记、教师代表

三、推荐数: 5  

四、推荐生选拔条件

(一)“推荐生”入围条件:

1.符合2021年中招报考条件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

2.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20%)、初三学年第一学期(30%)、第二学期区模拟考(40%)、历史中考(满分60)几次考试成绩总分位于年级实际考试人数前30%的学生。

(二)“推荐生”综合素质考核标准:

1.道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优秀,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学有潜力,各学科区级以上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科技类方面区级以上竞赛中有获奖的经历;

3.在集体中善于与人合作和交流,具有一定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

(三)“推荐生”选拔办法

学校制定2021年《敬业初级中学“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全面量化地进行选拔工作。评价表由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成长经历等项目组成。测评内容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序操作,评价数据要求具体、科学、准确、公开。

(四)“自荐生”自荐原则

根据2021年市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班级民主推荐:班级根据“推荐生”入围条件推荐本班的候选人,符合条件者均可入围,学生根据评价细则自行填表申报。

(二)职能部门审核:教导处、政教处等各职能部门根据《“推荐生”综合素质考核标准》负责核实相关材料,经集体评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核。

(三)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基层汇总意见进行集体审核,择优决定“推荐生”名单。

(四)全面征询意愿:名单下发各班级,班主任充分征询学生本人及家长意见后,上报领导小组。

(五)校内公示名单:领导小组根据反馈意见,经集体讨论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校内张榜及上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公示结束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学校推荐产生的推荐生根据当年市教委的招生规定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六、监督电话63671763

敬业初级中学   20214

(后附: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

学校认定的各类荣誉、学科竞赛及成长经历的范围和内容

一、学科竞赛、科技类竞赛:

“中文自修杯”上海市中学生征文比赛;

上海市中学生时政竞赛;科普英语大赛

二、综合素质:

各类荣誉:

市、区的“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团干部”、市“道德实践风尚人物”;区“幸福小使者”、区“希望之星”;校“翁曙冠奖学金”获得者,各年段“校三好学生”;

三、成长经历:

在校就读期间,有担任大、中队干部的经历;参加市、区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竞赛;各种兴趣爱好得到认可或展示;

 

备注:以上荣誉、学科竞赛和成长经历的认定权在学校校长室。

 

 

 

 

 

 

 

 

 

 

 

 

 

附件3

敬业初级中学“推荐生”综合素质评定表

学生姓名_________班级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

 

考评指标

自评分

评定分

负责人签名

学业成绩(566分)

 

 

 

 

学科竞赛(10分)

 

 

 

 

 

科技类竞赛(6分)

 

 

 

 

 

各类荣誉(12分)

 

 

 

 

 

成长经历(6分)

 

 

 

 

累计总分

 

 

年级排序

 

 

 

备注:相关获奖情况自评栏内先评定分值,再说明获奖项目及等第。

 

 

 

 

 

附件2

“推荐生”综合素质分类指标评定细则

1、学业成绩(566分):按三次考试的成绩,折算出学生三次考试的总分,加历史中考,计算出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指标中的相应分值。

2、综合素质(34分)

l  学科竞赛得奖情况(12分):初中阶段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区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相同学科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分。

l  科技类竞赛得奖情况(4分):初中阶段在学校认定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区级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同一类竞赛多次获奖取最高分。

l  获得各类荣誉情况(12分):初中阶段,在学校认定的荣誉类别中,获得市级的“优秀队员”、“优秀队长”、“优秀团员、团干部”、“风尚人物”等得5分,区级的3分;校“翁曙冠奖学金”甲等、乙等分别加3分、2分,各年段校“三好学生”加1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以累计,最高到12分为止。

l  成长经历(6分):有担任大、中队干部的经历分别得3分、2分;参加市、区级各类德育活动比赛获奖的分别得2分、1分;各种兴趣爱好在市、区层面专业考级或比赛中获奖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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