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区少工委《关于评选2013学年度黄浦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就进一步加强2013学年度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队集体评选工作和表彰奖励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依据区少工委分配名额,我校表彰优秀个人共2名,其中优秀队员1人,优秀团员1人;优秀集体共2个,其中快乐中队1个,自动化小队1个。
2、根据区文件要求做以下名额分配:
(1)优秀队员:1人(七、八年级学生)
(2)优秀团员:1人(九年级学生)
(4)优秀集体:七、八、九年级总数不超过2个(中队1个、小队1个)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校增添光彩,为队旗增辉。
2、 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市区校少先队各项活动,并表现出色,在少先队组织
中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能认真完成少先队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章和若干选修章。
3、 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
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具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学有专长或有
较宽的知识面,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良。
5、 身体健康,能认真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或专项突出。具有意志坚强、
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