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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黄浦区首批名教师工作研究室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6-01-12    发布人:

 

关于组建黄浦区首批名教师工作研究室的意见

 

黄教[2002]37号

 

为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形成黄浦教育特色,加大对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拟选择一批有水平、有影响、有经验的教师,组建以名教师命名的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室,发挥我区知名教师的作用,加速培养新一代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

一、被命名的名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2、知识广博、扎实,有创新精神,在学科上有鲜明的教学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在上海市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能组织、培养、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

4、男65岁(含65岁)以下,女60岁(含60岁)以下的特级教师、教授或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的中学高级教师、副教授。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名教师工作研究室的工作目标

1、作为对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完成教育局对研究室提出培养骨干教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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