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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借书规则(修改)
发布日期:2018-03-27    发布人:

敬业初级中学教师借书规则

 

一.本校教职工和退休教工,凭借书证可向图书馆外借图书和杂志。

 

二.每位教职工每学期可借文艺书籍和教学参考书总计不得超过20本。

 

三.每位教职工每学期可借娱乐性杂志不超过30本。

 

四.文艺书籍借期一个月,逾期须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一周。

 

五.教学参考书借期两个月,续借期限为一个月。

 

六.杂志借期为两周。

 

七.爱护图书,外借图书如有遗失照价赔偿,严重损坏按原书价的1/3或者1/2酌情赔偿。

 

八.调离本校的教职工须还清图书。

希望每位教职工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则,配合图书馆搞好管理工作。

 

                                  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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