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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章程
发布日期:2013-02-27    发布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前身是上海市求知中学,200491更名为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校址黄浦区尚文路73号,是一所四年制的公办初级中学。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深入落实“两纲”教育,积极探索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五条:学校以“成为管理上乘,质量领先,特色鲜明,人文和谐,受到社会认可的初中优质品牌学校”为办学目标,以“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并可持续发展,让每个教师都能自主发展并能感受幸福”为办学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核心地位,坚持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加强学校管理,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六条:校训:求臻知理,敬业乐群。

        校风:崇德  求知 强身 务实

    教风:敬业 爱生 严谨 创新

    学风:勤学 善思 合作 进取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对学校全面负责。

第七条:根据需要,学校设置校务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教科研室,总务处,大队部等机构,由校长聘任中层干部,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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